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为优化校园生态环境,规范校园绿植养护管理,提升校园整体景观风貌,保障师生教学、活动环境舒适美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及南宁市园林绿化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南宁市宏德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本校绿化修剪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宁市宏德中学绿化修剪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南宁市高新区连畴路26号,南宁市宏德中学校园内(包含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行政办公区、围墙绿化带、校内道路两侧绿植区域等全部校园绿化区域)。
3、服务周期:30天
4、最高限额:本项目年度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6万元(含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范围:
1)校园内乔木、灌木、草坪、绿篱、花卉:全部绿化植被的常态化修剪、整形养护;枯枝、病枝、徒长枝清理;绿植生长密度调控;修剪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2)植物病虫害防治:修剪后全场消杀、病虫害防治、树木主干截枝后伤口涂抹愈合药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
2、专业能力: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服务相关从业经验。
3、人员要求:项目常驻作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至少1名具备园林绿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所有作业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不良从业记录,熟悉校园作业规范。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绿化服务投诉纠纷、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5、禁止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五、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下午5点半
2、投标文件的袋装要求
2.1 资格审查部分(一正一副)装订好后装入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资格审查部分 ”;商务部分(一正一副)装订好后装入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商务部分 ”。
2.2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3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南宁市宏德中学绿化修剪服务项目
3、标书递交地点: 南宁市宏德高级中学
投标联系人: 揭育超
电话: 17878747274
邮箱:2607299678@qq.com
六、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3、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投标文件密封不完好或未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的时间开标。
5、由工作人员当众拆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的密封将“资格审查部分 ”送评委室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行商务部分的评审。
6、由工作人员当众拆除经评审合格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主要内容后,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7、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评标办法
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组织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
1、对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法对报价部分进行评审: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控制价,超出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在不超出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中,按报价、公司资质、公司业绩、维护方案等作为评标要素,评出3个预中标候选人。
3、按照中标顺序洽谈服务合同。如第中标候选人完成合同谈判,则不需要往下洽谈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