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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公告:宏德中学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须知
2026.05.08

因校区消防维保合同到期,为保障校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有效延续,现对“宏德中学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宏德中学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招标单位:南宁市宏德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南宁市高新区连畴路26号

4、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一年维保费用,含税金及附加税费)维保费用包含消防系统日常维护发生的人工费用(检测、维保)、工具使用费的内容。

5、招标范围:学校校区全部消防设施设备,学校占地约70亩,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投标前可实地考察,投标报价为年包干价,后期不因任何因素调整维保费用。

6、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的,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期满,甲方或乙方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南宁市内设有公司或在广西境内设有分公司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页面截图;

3、公司须配备消防中级操作员到场进行维保工作;

4、在南宁市境内承担过消防维保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对外进行整体或部分转包或分包。

 

三、维保内容及要求:

1、维保内容及要求

QQ截图20260508152915.png

2、其他要求:

维保单位每月维保时填写灭火器记录表。

 

四、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10日24时00分

2、投标文件的袋装要求

   2.1 资格审查部分(一正一副)装订好后装入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资格审查部分 ”;商务部分(一正一副)装订好后装入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商务部分 ”。

   2.2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3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人名称:宏德中学

        工程名称:宏德中学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3、标书递交地点:                    

      现场投标联系人:揭育超  电话:17878747247  邮箱:2607299678@qq.com


五、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3、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投标文件密封不完好或未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的时间开标。

5、由工作人员当众拆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的密封将“资格审查部分 ”送评委室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行商务部分的评审。

6、由工作人员当众拆除经评审合格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主要内容后,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7、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办法

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组织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

(1)对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法对报价部分进行评审: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控制价,超出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在不超出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中,按报价、公司资质、公司业绩、维护方案等作为评标要素,评出3个预中标候选人。

(3)按照中标顺序洽谈服务合同。如第中标候选人完成合同谈判,则不需要往下洽谈合同。



附件:南宁市宏德高级中学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宏德中学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