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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改革办·职责

“三新”改革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南宁市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关于学校“新教材、新课程、新高考”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新”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负责学校深化“三新”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学校教育改革总体设想和各项阶段性的工作。具体负责:

1、负责学校课程改革的设计、培训、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学校推进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建议,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各个事项。

2、制订《南宁市东盟黄冈中学深化“三新”教育教学改革三年总方案》、《南宁市东盟黄冈中学深度推进课程改革阶段性方案》、《南宁市东盟黄冈中学教师培养三年规划》、《南宁市东盟黄冈中学学生发展三年规划》、《南宁市东盟黄冈中学校本教材三年发展规划》、《南宁市东盟黄冈中学新高考研究三年规划》等文案。

3、统筹实施课程改革的试点任务,督促各学科教研中心推进学校课程改革的试点项目。

4、建立学校“三新”课程改革工作的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宣传推广各教师、各备课组的课改先进经验。

5、承担领导小组与实验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6、统筹提出学校教育教学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教育教学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教育教学政策,牵头研究宏观教育教学应对措施。调节教育教学运行,协调解决学校教育教学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7、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教育教学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优化教育教学运营环境工作。

8、提出利用校外教育教学资源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9、组织拟订综合性教学政策。协调各学科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教育教学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学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教学产品升级、重大教学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学校“三新”改革和教育教学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学校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促进教职工稳定、完善学校社会保障与学校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品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完成学校党组织、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级组、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教育教学发展质量和效益。